早前獨立書店「一拳書館」負責人因出售《黎智英傳》,涉違「煽動罪」被國安處拘捕,社會關注當局是否有「禁書」名單。政府官員表示,設書籍「黑名單」會便利犯法,指「賊人」可藉修改書名犯法。他認為不會令市民誤墮法網,又指政府責任是說明法例,而不是解答書籍是否犯法。
深水埗大南街「一拳書館」負責人龐一鳴及3名女職員早前因出售由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撰寫的《黎智英傳》,涉嫌違反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第24條「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」罪被國安處拘捕。
社會關注當局是否有書籍「黑名單」,當局表示,設「黑名單」反而會便利犯法,如列出黑名單,賊人可將書名修改而令當局無法拘捕。被問到沒有名單會否容易令書商或市民誤墮法網,官員認為不會,指法例十分清楚。官員又說如有人認為或不肯定某本書籍是否干犯法例時,政府沒責任去解答,政府責任是說明法例,稱市民如有疑問可自行尋求法律意見。
至於當局已修訂《港區國安法》的實施細則,容許執法人員持法庭手令,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。官員解釋,執法人員執法時,必須先向法庭提供誓章,以解釋獲取設備內容的理由,並成功取得法庭手令。而在緊急情況下,如為阻止人命傷亡或證據被銷毀,人員可在未有手令下檢查電子裝置,但強調此舉並非由前線人員任意決定,必須先獲得助理處長級或以上人員授權,並有足夠理據支持,日後亦將在法庭上面對審視。